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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立春过后的第五个戊日,便是侗家的社日节。这天,居住在贵州黔东南天柱、三穗、镇远、黎平等地区的侗族,家家户户都煮“社饭”吃,长期以来,便形成了习惯。 传说,古时候有个皇帝,在一班贤臣呕心沥血鼎力辅佐下,励精图治,治国有方,让人民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一天,皇帝为了与这些功臣同享太平之乐,特用山珍海味备办了丰盛的酒席款待。席间觥筹交错,大家同乐,无话不说。皇帝便问贤臣:“今天与诸位爱卿同乐,哪样最好吃呀?”大臣们不是夸奖山珍味美,就是赞誉海鲜味佳。唯有管五谷名叫社的臣说:“皇上,什么都不好吃,只有饿才好吃。”社的话音刚落,众臣们哄堂大笑。皇帝听了社刺耳的话,心里很不舒服,认为社是有意戏弄他,一气之下,喝卫士把社拉出去杀了。社被杀,大臣们受惊吓,害怕至极,第二天个个卧病没有上朝。皇帝见重臣们都病了,自己也茶饭不思。侍者见皇帝病了,做了几道他平时最喜爱吃的菜,但皇帝却咽不下去。这时,他才猛然醒悟,社说的是实话,人只有饿了才想吃东西。可是,社已经死了,怎么办呢?于是,皇帝决定给社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这天正是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人们就把它定为社日节。 社日节的头天,侗家人都要到野外去采集蒿菜洗净,切细,装进布袋,拿到清水里反复搓,搓掉苦味。然后,把蒿菜放人热锅用文火焙干,并加上少许切细的青菜,拌匀备用。同时,把糯米煮成半熟状,滤去米汤,再掺入备用的蒿菜、腌肉、花生米、干豆腐丁、猪油、食盐等,拌匀,上甑蒸熟,一道独特醇香可口的侗家社饭就制成了。 社日节,也叫“吃社饭”,还有的叫“吃赦饭”。每年侗族人民专门举行的祭社活动,是为了纪念敢说实话、敢讲真话、管理五谷春种秋收的大臣—社的。
注溪“社节”与交棍坳“社场” 注溪乡位于天柱县北部,距县城30公里,地处湘黔交界。其“社节”历史悠久,独具一格,是何年开始?因侗族没有自己的民族文字记载无法考证。依据《幼学·岁月篇》有“立春五戊为春社”的论定,说明侗族“社节”源远流长。 注溪侗家,每年立春之后,从第一个戊日到第五个戊日,都要“忌戊”,即禁忌犁田、动土、挑水、挑粪、舂碓、推磨以及做针线活。民谣说:“一戊禁天地,二戊禁本身,三戊禁牛马,四戊禁阳春。”如是有利于农人身体健康,六畜兴旺,五谷丰登。过节这天,家家煮社饭,煎过年糍粑,传说吃了社饭、社粑可以封蚊子口,防其叮咬。社饭由大米、糯米各一半煮至半熟,再加入炒好的腊肉丁、大蒜、蒿菜、马葱、生姜调匀后,文火煮成,吃饭时每人饭碗上放一小块糍粑。社饭香软可口,油而不腻,冷热可食,老幼皆宜,具有独特的地方风味。每年的社节,远近的亲戚朋友都要邀伴前来赶“社场”,看对歌、赛鸟、唱戏,届时人山人海,家家户户宾朋满座,猜拳行令,热闹非凡。 社日这天,孝服人家不煮社饭,但是有炒肉包在饭里为逝世不到三年的老人“挂社坟”的习俗,拿刀头(猪肉煮熟)、香纸、蜡烛、鞭炮到坟前扫墓,行鞠躬礼表示对亲人的缅怀,求得保佑,百事百顺,老幼平安! 注溪交棍坳“社场”在注溪街背,距乡政府里许,这里地势开阔,凉亭当岭,古树参天,杉松满野,三面有红石铺砌的花街路通往山上。社场形成于清末同治年间,至今已有140多年的历史。据老人们说,咸丰五年(1855年),天柱织云姜应芳领导的侗族农民起义军与台江张秀眉领导的苗族起义军会合,兵分三路进军湖南,第三路人马从邦洞进入蓝田、注溪等地,连克晃州(今新晃)、沅州(今芷江),起义军声势浩大,锐不可当。清政府令湖南巡抚毛鸿宾调动湘军三万,配合曾璧光的黔军,攻入贵州境内,官军所到之处,大肆烧杀抢掠,注溪是天柱通往晃州的交通要道,成为两军争夺的主要战场,连年交战,田园荒芜,民不聊生,老百姓为了逃避战乱,聚集到深山老林里搭栅栖身,靠吃野果野菜充饥。同治五年(1866年),疟疾流行,注溪死人无数,难民成群,流离失所,各地土匪趁机作乱,抢掠杀人。当时,有蒲溪庠生欧阳涛、注溪永兴秦大宗和湖南晃州上公道杨秀力等三人,为挽救危局,于同治八年(1868年)密约周围二十多个村寨寨主,借春社之日,集中到注溪交棍坳召开治乱会议共同商量制定安居良策,决定各寨联合起来,集中力量,把守关口,一旦有警,放炮为号,互相支援,共同对付土匪。从此,匪患绝迹,人们才得安居乐业。 第二年,各寨群众自带酒肴到交棍坳庆贺匪患平息,大家开怀畅饮,高歌各寨联防互助支持之谊。此后约定俗成,每逢社节,除了来自天柱境内凤城、邦洞、蓝田、坪地等各乡镇的群众,还有来自湖南新晃、芷江的远客,他们年年到此聚会,人数逾万,大家到这里赛歌、斗鸟,走亲访友,增进了湘黔边界地区人民的友谊和团结。交棍坳又名禾叹坡,侗语称为“各下”(即社场)。
黎平龙额水口的拜厦节 “拜厦”流行于黎平县的龙额、水口、岑岜、古邦、地坪、高畜、高岩等侗族地区。因“拜厦”时正值“社日”,故又称“赶社”。侗族“拜厦”虽与“赶社”有其共同的方面,但又有侗族本民族的传说和独特的形式。 赶社起源于周代(公元前七七0年),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社日一般在立春、立秋后的第五个戊日举行。据史书《统天万年历》等记载:“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为春社,立秋后五戊日为秋社”。在古代,社日作为春秋两次祭祀土神的日子,规模很大,在各民族中流传盛行。侗族是从哪个时候开始赶社和过社日的呢?据说,古时候侗族有个叫木阿点龙的人和他的好友同在皇帝家当厨师。值皇帝的寿辰之日,木阿点龙和他的好友为皇帝做了很多好菜款待客人。席间,皇帝逐一问客人哪样菜最好。来客各有所好,有的讲山珍海味为上菜,有的讲猪肝马肺最好吃。当皇帝问到木阿点龙时,他讲只有盐巴最好吃。皇帝听了勃然大怒,以为木阿点龙有意扫他的面子,给他难堪,于是把木阿点龙杀了。木阿点龙的朋友对皇帝的昏聩行为极其不满,有心为木阿点龙昭雪。当天晚餐,他所做的菜一律不放盐巴。皇帝和客人饮酒用菜时都感到淡而无味,惹得客人生了气,甩碗抛筷。皇帝又勃然大怒,说菜不如早上的好吃。这时,木阿点龙的朋友对皇帝说:早餐时,木阿点龙说盐巴最好吃,陛下龙颜震怒,把他杀了;今天的菜我就不放盐巴,叫你们尝尝没有盐巴好吃不好吃。皇帝听了,低头沉思:是呀,满桌的山珍海味,无盐就不好吃了。我错杀了木阿点龙。于是,当众宣布:“朕不识才,错杀贤良,悔矣!”木阿点龙被害之日,恰是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因此,皇帝规定每年这一日子为“社”,以牲醪祭祀木阿点龙,在吃“社”饭前,众人先喝盐水。因木阿点龙是被皇帝用刀杀害的,所以社日这天,侗家禁用刀类,表示对木阿点龙的怀念。这个掌故,一直流传至今。 侗族赶社不在寨上而在野外,如放牛坪或田坝里。社场是男女青年定情的场所,同时又是进行集市贸易、老弱妇孺看热闹的地方。社日这一天,不搞任何祭祀社神的仪式。人们都穿起新衣,从四面八方聚集到社场,在社场上交换或出售,购买春耕农具,三三两两畅谈农家趣事,对农具品头论足。社场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侗族姑娘。她们像过年一样,穿上极为漂亮的衣裳,佩戴各种银饰,系上精致的绣花围腰和织带,人人手提刺绣荷包,包里装满香喷香的糯米饭,腌鱼腌肉。她们三五成群,满面春风。在社场上,姑娘们要请“腊汉”(男青年)共进午餐;“腊汉”则要买糖果送给姑娘。到处都可以看到姑娘和“腊汉”在社场上一见如故,亲切交谈的情景。早有交往的,则在社场上重叙旧情,约定农忙以后相会的时间。晚上,“腊汉”们还请姑娘到寨上做客吃社饭,饭后在歌堂对歌。有些远路来的姑娘还被留下小住。
侗族赶社,虽不在社场上以牲醪祭祀社神,但也要吃社饭。这一天,侗家杀猪宰羊,款待客人的酒菜同春节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喝酒通常喝到深夜,入席者十有九醉,真是:桑拓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侗族过春社是接木阿点龙及其奶奶、媳妇的。春社这天,清早就烧香焚纸,牲醪祭祀,表示迎接木阿点龙,以求保佑侗家,消灾除难,五谷丰登,六畜兴旺。 秋社是侗族送社神的日子,吃饭前同样祭供社神,还要画三匹大马,意思是让他们骑着马转回家园。这一天也请客吃饭,家家都像过节一样,各以社糕、社酒相馈赠。对客人也热情款待,酒美菜香,对酒吟歌。“此生愿作看家锁,秋社归时也不归”,凡到侗寨度过社日的客人都会有这种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