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老照片库 > 正文
    购物车
    0

    清代提倡和谐灌溉的杨家碑约

    信息发布者:你是我不能错过的
    2017-07-05 23:44:27   转载

    杨家村分水灌溉农田规约碑

    在贵州省黄平县翁坪乡杨家村,有一块刻记于清朝道光五年(公元1826年)的灌溉分水碑约,至今已有187年的历史,是杨家村约束村民自觉分水灌溉田块的条约。这块碑记是用白色的盐岩石雕刻而成,上面呈拱形,碑高0.7米,宽0.4米。

    杨家村位于翁坪乡政府南部一公里处,是当地高海拔的苗族村落之一。据当地的群众介绍,过去,杨家村分阿季、阿报、阿养、杨起贵四个支房,这四房的人在种田引用上塘(地名)的井水时,经常发生抢水打架或争吵的事件,为了制止抢水滋事的不良现象,村里由杨阿季、杨阿养等人组织召开四个支房家族会议,大家共同制定了灌溉用水的村规民约,将这些规约刻记在石碑上,并树立于寨子附近出下地水最大的上塘井前。如今虽然这块碑因年代久远,石碑已经风化,但从碑体上,还可看出文字的大概。碑文题目是《永远为据》正文记载曰:阿季、阿报、阿久、杨起贵……立碑,永不争水……我等上塘之水饬相争等,田多寡分水……有各自田水灌养,不得持强凶挖,夜盗之水…夜盗恶…凭我等罚银一两,酒五壶,饭等……不能争多论少、滋事、盗断,永无争夺……所有上塘是我们阿季、阿报、阿久、杨起贵……得买官业之塘,今后下面之田亦要此水灌养,求我四户分让谷安……不得将……日后彼等不得言讲……于上塘立碑为据。道光五年六月十三日立。

    杨家村分水灌溉农田的碑规树立后,人们以此规约为凭,在耕作用水时,相互谦让,和谐共处,井下的300多亩农田再也没有出现抢水灌溉而发生纠纷的现象。为保护这份先人们留下的文化遗产,前不久,热心的村民杨雪等人已将该碑从上塘井里移回家中保护起来。这块碑是杨家村先民提倡和谐用水灌溉粮田的有力证据,他对研究清朝黄平县的苗族农耕文化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杨家村古石梯田群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